监察官

职业 | 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员

监察官(英文名:Ombudsman)是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员,国家实行监察官等级制度,制定监察官等级设置、评定和晋升办法。监察的对象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

发展历程

2017年7月14日,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将积极争取探索建立监察官制度,将监察委全部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纳入监察官的适用范围,建立与监察官等级序列配套的相关制度,推进监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引用来源

中文名
监察官
外文名
Ombudsman
主要职责
监督 调查 处置
产生方式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单位
国家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