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率

指标 | 应纳税额的比例

征收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通常由于增值额和所得额的核定比较复杂,多采用按销售收入额或 营业收入额 乘征收率直接计税征收的办法。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按销售额直接计算税额的征收率,相当于 增值率 乘以税率的积数,所得税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直接计算税额的征收率,相当于增值率乘以税率的积数。

应用细则

在实际工作中或者按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 实纳税额 占销售额或营业额的比例确定;或者对典型户的调查确定;或者由国家在税法或实施细则中统一规定。例如,我国原增值税实行按 扣除项目金额 实耗 扣税法购进扣税法 计税时,由于计税方法复杂,各地多采用 核定征收率 计算征收。原我国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现行个人所得税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亦采取核定分行业、分级次、分档征收率的方法征收。我国现行增值税对 小规模纳税人 一律使用3%的征收率征收,不扣减 进项税额 。征收率计税办法,是针对部分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所采取的简化计税方法,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又简化征税手续。

变化情况

2014年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二、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三、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依照4%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四、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017年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征收率 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年2月2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制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 应税销售收入 ,免征增值税;适用3% 预征率 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1年3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 税收优惠政策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引用来源

中文名
征收率
外文名
percentage charges
定义
应纳税额的比例
类型
金融名词
适用于
增值额和所得额
调查核定
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