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 ( 英語:Yuan dynasty,1271年-1368年),中國歷史上的朝代, 元世祖 孛兒只斤·忽必烈 建立。建都 元大都 。共歷十一帝,享國九十八年。
1206年, 成吉思汗 統一蒙古各部,建立 大蒙古國 。先后攻滅 西遼 、 西夏 、 花剌子模 、 金朝 等政權。蒙哥汗去世后,引發了 阿里不哥 與 忽必烈 的汗位之爭,促使大蒙古國分裂。1260年忽必烈登基稱帝,建元“ 中統 ”,定都開平府(上都)。1271年,忽必烈取《 易經 》“大哉乾元”之意改國號為“大元”,次年定都大都。1279年,徹底滅亡 南宋 流亡政權,結束了自唐末以來長期的分裂局面。之后元朝持續對外擴張,進攻日本、 緬甸 、越南、爪哇等,但均遭失敗。元朝中期皇位繼承紊亂、政變頻繁,政治始終未上正軌,而且漢化遲滯,發展不前。后期政治腐敗,權臣干政,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日益加劇,導致 元末農民起義 。1368年, 朱元璋 建立 明朝 ,隨后北伐驅逐元廷攻占大都。此后元廷退居 漠北 ,史稱 北元 。1402年,元臣 鬼力赤 篡奪政權建立 韃靼 ,北元滅亡。
元朝時期統一多民族國家進一步鞏固,疆域超越歷代。元朝廢除 尚書省 和 門下省 ,保留 中書省 與 樞密院 、 御史臺 分掌政、軍、監察三權,地方實行行省制度,開中國行省制度之先河。
元朝商品經濟和海外貿易較繁榮,與各國外交往來頻繁。在文化方面,出現了元曲等文化形式,更加世俗化。
國號
元朝前身是成吉思汗所建立的大蒙古國。南宋 李心傳 《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 》乙集卷十九載:“蒙人既侵金朝,乃自號大蒙古國。”元初漢文史科中尚有“大朝蒙古國”、“蒙古大朝國”(或僅稱“大朝國”)等名,都是同一蒙文國號的不同漢譯。
元世祖孛兒只斤·忽必烈鑒于本朝“輿圖之廣,歷古所無”,像漢唐那樣以初起之地或始封之邑為名,都不足以顯示其盛大,于是在1271年發布《 建國號詔 》,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以“大元”為國號。元朝官方編纂的《 經世大典 》解釋:“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盡之,而謂之元者,大之至也。”
元朝建號以后,大蒙古國之名在漢文文書中不再使用,但并沒有廢除,蒙文文書中仍用此號,通常是與漢名國號并稱,羅馬字轉寫為Dai’onyekeMonggholulus( 大元大蒙古國 ),或Dai’onKemekuYekeMonggholUlus(稱為大元的大蒙古國)。1368年元廷退居漠北,所以稱呼元廷的殘余勢力為北元。
歷史沿革
蒙古擴張
蒙古人的直系祖先是和鮮卑、
契丹人
屬同一語系的
室韋
各部落。隋唐時,他們分布在契丹之北、韃靼之西、
突厥
之東(
洮兒河
以北,東起
嫩江
,西至
呼倫貝爾
)的廣大地域。曾受突厥的統治,突厥人多稱之為達怛(韃靼)。唐朝貞觀年間,突厥勢衰,后室韋人臣服于唐朝。繼突厥而起的
回鶻
政權崩潰后,室韋—達怛人大批進入大漠南北。
大約在9至11世紀,其中的一支 蒙兀室韋 ,從 望建河 下游之東逐漸西遷,到了 斡難河 、 克魯倫河 和土剌河三河的上源一帶,分成尼魯溫蒙古和迭兒列斤蒙古兩大支,合稱為合木黑蒙古,其中包括許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當時在蒙古高原活動的,還有 蔑兒乞 、塔塔兒、克烈、 乃蠻 、 斡亦剌 等部。所有這些氏族部落,先后都受到遼和金的統治。
蒙古部落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到12世紀時,大部分從事狩獵游牧,只有少數部落經營農業。不過這時,他們通過同中原的貿易獲得了大量鐵器,從而推動了生產的發展,階級的分化更加明顯。為了掠奪更多的財富,各個部落的奴隸主互相展開戰爭。
蒙古高原地區的眾多蒙古部落原為金朝的臣屬。隨著金的衰落,蒙古部落也開始壯大起來,逐漸脫離金政權的統治。金朝 泰和 四年(1204年),蒙古諸部領袖 孛兒只斤·鐵木真 通過戰爭統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金朝泰和六年(1206年),孛兒只斤·鐵木真被各部落推舉為“成吉思汗”,建立政權于漠北, 蒙古帝國 成立,國號大蒙古國。從此,蒙古草原結束了長期混戰的局面。
蒙古汗國成立后,不斷發動侵略戰爭擴張其疆域。
時間 |
對外戰爭 |
1218年 |
滅西遼。 |
1219年 |
西征 中亞 花剌子模,一直進攻到東歐的伏爾加河流域,于1225年東歸。 |
1227年 |
滅西夏,成吉思汗也在對西夏的遠征中死亡。 |
1234年 |
滅金朝。 |
1241年 |
一度逼近東歐腹地。 |
1246年 |
招降 吐蕃 。 |
1253年 |
滅大理。 |
蒙古軍隊的對外戰爭具有征服性質,為了減少蒙古軍隊的傷亡,加快戰爭的進度,蒙古軍隊在戰爭期間對敵人采取了殘酷而野蠻的政策。向蒙古軍隊投降的地區遭受的破壞相對較小,而大量敢于英勇反抗的地區破城之后人口被屠殺和奴役,無數財產被掠奪損毀。這一系列的征服戰爭給包括中國在內的歐亞大陸眾多古老文明帶來了巨大的破壞,眾多民族受到了殘酷而不公正的民族壓迫,難以計數的人口和財產在戰火和隨后的瘟疫、饑荒及自然災害中損失,對戰火涂炭地區而言也是少有的黑暗時期。
蒙古汗國 大汗 孛兒只斤·蒙哥 于1259年在四川攻打 合州 時暴死,終年五十二歲。1259年11月,阿里不哥在宗王等大多數蒙古正統派的支持下于蒙古帝國首都 哈拉和林 通過“ 忽里勒臺 ”大會即大汗位。與此同時,孛兒只斤·忽必烈與南宋議和后返回開平府。
1260年03月,孛兒只斤·忽必烈在漢人 地主階級 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稱大汗;04月,孛兒只斤·忽必烈設立中書省,總管國家政務;5月,孛兒只斤·忽必烈頒布《即位詔》法令,并建元中統。引起了阿里不哥和蒙古正統派的強烈不滿,阿里不哥與孛兒只斤·忽必烈隨即展開了四年的汗位戰爭。
1264年阿里不哥戰敗,孛兒只斤·忽必烈奪得蒙古汗國的最高統治權。孛兒只斤·忽必烈推行的“行漢法”主張,明顯違背了蒙古傳統,造成許多蒙古貴族的不滿,拒絕歸附孛兒只斤·忽必烈汗國,結果導致其他幾個蒙古汗國紛紛敵對。這場內戰讓 四大汗國 先后脫離獨立,直到 元成宗 時期才承認元朝為宗主國。
建立元朝
元朝 至元 八年(1271年),孛兒只斤·忽必烈稱帝,公布《建國號詔》法令,取《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正式建國號大元。一年后,在 劉秉忠 規劃下,元帝國建都于金朝中原的元大都。
北方政局穩定后,孛兒只斤·忽必烈決定采用南宋降將
劉整
建議,先拔
襄陽
,浮
漢水
入長江,進取南宋。元朝至元五年(1268年),命阿術、劉整督師,圍困隔漢水相望的襄、樊重鎮,襄樊軍民拒守孤城達六年。
元朝至元十年(1272年)初,元軍攻下樊城,襄陽守帥 呂文煥 出降(見 襄樊之戰 )。
次年六月,孛兒只斤·忽必烈命 伯顏 督諸軍,分兩路大舉南進。左軍由合答節度,以劉整為前鋒,由 淮西 出師。伯顏本人與阿術領右軍主力,九月,自襄陽出發,沿漢水入長江;同時,命 董文炳 自淮西正陽南逼 安慶 ,以為呼應。十二月,元水師入長江,克 宋江 防要塞 陽邏堡 。宋漢鄂舟師統帥 夏貴 遁, 漢陽 、 鄂州 宋軍降。伯顏分兵留 阿里海牙 經略荊湖,自領水陸大軍順流而東,以呂文煥為前鋒。宋沿江諸帥多為呂氏舊部,皆不戰而降。
元朝至元十二年(1274年)二月, 賈似道 被迫督諸路精兵,抵御元軍。這時,他仍企圖奉幣稱臣議和,被伯顏拒絕,只好在 池州 下游丁家洲勉強與元軍會戰。因宋軍內部不和,一觸即潰。同年秋,伯顏從 建康 (今江蘇省南京市)、 鎮江 一線分兵三道趨 宋朝 都 臨安 (浙江省杭州市)。至元十三年正月,宋幼帝上趙 㬎 表降元朝。
之后,南宋大臣 文天祥 與 張世杰 、 陸秀夫 等在東南沿海繼續頑抗,擁立益王趙昰為帝。 趙昰 駕崩,又擁立衛王趙昺,繼續抗戰。元朝 至元十五年 (1278年),文天祥兵敗被俘,被囚于大都三年之久,拒絕了元朝的招安,后從容就義。
元朝 至元十六年 (1279年),金朝降將 張弘范 指揮元軍在 崖山 消滅了南宋最后的抵抗勢力,陸秀夫背著8歲的幼帝 趙昺 投海殉國 ,南宋滅亡。
元朝的統一,結束了自唐末
藩鎮割據
以來中國的南北對峙、五六個民族政權長期并存的分裂和戰亂局面,推動了多民族統一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蒙古滅南宋后,統治階層出現了以 許衡 為首的儒臣派與以 阿合馬 為首的理財派官員之爭。由于蒙古需要大量財寶賞賜予各封王,加上開支繁重,所以財政日漸緊張。以儒臣派官員認為元朝應該節省經費、減免稅收。反之以 色目人 為主的理財派官員認為,南人藏有大量財物,應沒收以解決朝廷的財政問題。于是這個問題在朝中沒有停止。
孛兒只斤·忽必烈信任色目官員阿合馬,設立尚書省解決財政問題。而儒臣則以受漢化更深的 皇太子 孛兒只斤·真金 為核心形成一派,與阿合馬抗衡。結果阿合馬被刺殺,而孛兒只斤·真金也于其后得病而死。孛兒只斤·忽必烈仍然先后任用漢人 盧世榮 、 西藏 人 桑哥 等理財派官員以之來解決朝廷的財政問題。
遠征海外
滅南宋后,孛兒只斤·忽必烈對鄰近諸國發動了一系列的侵略戰爭,如 安南 、 占城 、爪哇和日本等。元朝至元十一年(1274年),侵日本遭遇颶風,無功而還。元朝至元十八年(1281年),又分兩路進攻日本,由唆都率蒙古、漢軍、高麗軍從 高麗 東渡對馬海峽, 范文虎 率新附軍(元政府收編的南宋軍隊)從 慶元 (浙江寧波)浮海北進。元軍在日本鷹島遇颶風, 戰船 多壞,將卒溺死者眾,又遭日軍掩殺,幾乎全軍覆沒。
元朝至元十九年(1282年),遣唆都從廣州渡海攻占城,連戰逾年。元朝至元二十一年(
1284年
)至二十二年(1285年),
鎮南王
脫歡(孛兒只斤·忽必烈子)發兵侵安南(越南北部),命唆都從占城北上助戰,南北夾攻。安南王撤離都城,其主力走匿山林,避免與元軍決戰;待元軍疲憊,又出而攻擾。五月,脫歡因暑雨不止、瘟疫流行,被迫退師。唆都戰死。
元朝至元二十年(1283年)、二十二年(1285年),元兵兩次從云南出侵緬國(緬甸),元朝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進至 蒲甘 ,迫緬國定歲貢方物后退回。同年再侵安南,次年以糧盡師老北還。
二十九年(1292年)十二月, 史弼 、 亦黑迷失 、高興從 泉州 起航出侵爪哇(印尼爪哇島)。爪哇統治者降元,并請元軍助討其敵國葛郎,打敗葛郎王以后復舉兵拒元,元軍力竭退師。
各地起義
從攻南宋以來,連年戰爭,加以宮廷廩祿、宗藩歲賜,都需要巨額經費來支持。孛兒只斤·忽必烈急于解決國用不足的問題,因而日益信用以“理財助國”邀寵的大臣阿合馬、盧世榮、桑哥等人主持國政。至元七年至九年、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間,兩次設尚書省綜理財用。尚書省的理財政策主要包括:增加稅收、興鐵冶、鑄農器官賣、“括勘”(追還被私人、寺院奪占的南宋公田,起征田賦)、“理算”(追征各地歷年積欠的錢糧)、變更鈔法等,使國家的收入顯著增加。但由于 吏治腐敗 ,專注搜刮,流于橫征暴斂,成為阻礙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時,為了對外戰爭,打造東征海船,沿海和江南地區徭役征發日益加重。人民不堪沉重的封建剝削與壓迫,紛紛起義。
元朝至元二十年,江南各族人民起義凡兩百余起,至元二十六年更增至四百余起。在這前后,爆發了廣州歐南喜、黎德和福建黃華、 鐘明亮 等人領導的幾次規模較大的起義。
中期朝政
元朝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孛兒只斤·忽必烈駕崩。由于皇太子孛兒只斤·真金早死,帝位由各方爭奪。最后,群臣在孛兒只斤·真金的長子
晉王
孛兒只斤·甘麻剌
及三子孛兒只斤·鐵穆爾之間選擇,由于孛兒只斤·鐵穆爾受元世祖下賜皇太子寶及鎮守和林。故晉王孛兒只斤·甘麻剌退讓,孛兒只斤·鐵穆爾登基,即元成宗。
元成宗停止對外戰爭,專力整頓國內軍政。采取限制諸王勢力、減免部分賦稅、新編律令等措施,使社會矛盾暫時有所緩和。同時,發兵擊敗西北海都、 篤哇 等, 都哇 、察八兒歸附,使西北長期動亂局面有所改觀。
元成宗在位期間基本維持守成局面,但濫增賞賜,入不敷出,國庫資財匱乏,鈔幣貶值。曾發兵征討八百媳婦(今泰國西北部),引起云貴地區動亂。晚年患病,委任皇后卜魯罕和色目大臣,朝政日漸衰敗。元成宗執政末年還成功與長期敵對的孛兒只斤·窩闊臺汗國議和,結束了西北的動亂局面。
元朝大德十一年(1307年),孛兒只斤·鐵穆爾駕崩,前皇太子孛兒只斤·真金之孫子孛兒只斤·海山登基于元上都,是為元武宗。并立其弟 孛兒只斤·愛育黎拔力八達 為皇太子,約定 兄終弟及 ,同時又約定孛兒只斤·愛育黎拔力八達駕崩,帝位復歸元武宗之子孛兒只斤·和世剌。元武宗為了擺脫財政危機,下令重新設立尚書省,并印發至大銀鈔,結果導致至元鈔大為貶值。元朝至大二年(1309年),元廷與 察合臺汗國 瓜分了 窩闊臺汗國 ,孛兒只斤·窩闊臺汗國從此滅亡。
元朝至大四年(1311年), 元仁宗 孛兒只斤·愛育黎拔力八達登基后,生母興圣皇太后的重臣 鐵木迭兒 為右丞相。元仁宗取消了元武宗的經濟措施,并立其子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 為皇太子,違背與元武宗相約先立和孛兒只斤·世剌即位,再傳位孛兒只斤·碩德八剌等之約。封元武宗長子孛兒只斤·和世剌為 周王 ,將周王和世剌徙居云南,但孛兒只斤·和世剌途中起兵前往西北游牧,元仁宗又將孛兒只斤·和世琜之弟 孛兒只斤·圖帖睦爾 放逐至南方。元朝 延祐 元年(1314年),提倡漢化的元仁宗恢復科舉取士,史稱“ 延祐復科 ”。
漢化與政變
元朝延祐七年(
1320年
),元仁宗駕崩,孛兒只斤·碩德八剌登基,是為
元英宗
。元英宗即承了其父元仁宗的以儒治國政策,加強中央集權和官僚體制,并于元朝至治三年(1323年)下令編成并頒布元帝國正式法典——《
大元通制
》,共2539條。他還下令清除朝廷中鐵木迭兒的勢力,但隨著清理的擴大,再加上朝廷中的蒙古保守勢力對元英宗以儒治國的施政不滿,導致鐵木迭兒的義子
鐵失
在元朝至治三年(1323年)夏天趁
格堅汗
去上都避暑之機,在上都以南15公里一個名叫南坡的地方,刺殺了元英宗及宰相拜住等人,史稱
南坡之變
。
元英宗被行刺后,鎮守和林的晉王孛兒只斤·甘麻剌的長子,孛兒只斤·真金的長孫, 孛兒只斤·也孫鐵木兒 率兵南下,殺掉行刺元英宗的叛臣后登基,是為元泰定帝。元泰定帝即位后,封被元英宗放逐到 海南島 的孛兒只斤·圖帖睦爾為懷王,鎮守建康。
元朝泰定五年(1328年),元泰定帝駕崩。丞相 倒剌沙 在上都奉元泰定帝之子 孛兒只斤·阿速吉八 登基,是為 元天順帝 。而與此同時,元武宗的舊部重臣 燕鐵木兒 與河南行省丞相伯顏則分別秘密向漠北和江南遣使,同時迎接周王 孛兒只斤·和世㻋 與其弟孛兒只斤·圖帖睦爾。結果,孛兒只斤·圖帖睦爾先至大都,在元朝天歷元年(1328年)自立為帝,是為 元文宗 。而孛兒只斤·和世㻋抵達和林后,也宣布登基,是為元明宗。元文宗表面上表示愿意退位,奉兄為帝,兩人遂相會于上都之南,元文宗毒死元明宗后稱帝。
元文宗 重祚 以后,大興文治。元朝天歷二年(1329年)二月,札牙篤汗設立了 奎章閣學士院 ,掌進講經史之書,考察歷代治亂。又令所有勛貴大臣的子孫都要到 奎章閣 學習。奎章閣下設藝文監,專門負責將 儒家 典籍譯成蒙古文字,以及校勘。同年下令編纂《元經世大典》,兩年后修成,為元代一部重要的記述典章制度的巨著。但元文宗在位期間,丞相燕帖木兒自恃有功,玩弄朝廷,導致大元朝政更加腐敗。
元文宗于元朝
至順
三年(1332年)駕崩,為洗刷他毒死哥哥(元明宗)的罪行,遺詔立年僅七歲的和孛兒只斤·西拉古圖土次子孛兒只斤·懿璘質班登基,是為
元寧宗
。但元寧宗僅在位不到兩個月駕崩,不久后孛兒只斤·燕帖木兒也去世。元明宗的長子孛兒只斤·妥歡貼睦爾被札牙篤汗皇后
卜答失里
從
靜江
(廣西桂林)召回登基,是為
元惠宗
,又稱元宣仁普孝皇帝。
元惠宗在位之初,右丞相伯顏的勢力很大,把持著朝政,甚至一度不把元惠宗放在眼里。隨著時間的推移,元惠宗與伯顏的矛盾日益尖銳,后來在伯顏之侄 脫脫 的幫助下,元惠宗終于成功地廢黜了伯顏,并控制了政局。
元朝 至正 三年(1343年),元惠宗下令修撰《 遼史 》《 金史 》《宋史》三史,至1345年修成。
元末民變
元朝時期,蒙古統治者變本加厲向漢人收取各種名目繁雜的賦稅,民族壓迫十分嚴重,漢人被掠奪更為常見。將各民族分為不同等級,殘酷剝削漢族群眾,人民揭竿而起,在元朝泰定二年(1325年)就發生了河南趙丑廝、郭菩薩領導的起義。
蒙古統治階級內部卻在為爭權奪利而互相征戰,因此加速了元朝的衰落。元朝至正十年(1350年),元政府下令變更鈔法,鑄造“ 至正通寶 ”錢,并大量發行新“ 中統元寶交鈔 ”,但導致物價迅速上漲。
次年,元惠宗派 賈魯 治 黃河 ,欲歸故道,動用民夫十五萬,士兵二萬。而官吏乘機敲詐勒索,造成不滿。 白蓮教 首領 韓山童 、 劉福通 等人決定在05月率教眾發動起事,但事泄,韓山童被捕殺,于是劉福通帶韓山童之子 韓林兒 殺出重圍,指韓山童為 宋徽宗 八世孫,打出“復宋”旗號,以紅巾為標志,其后 郭子興 等人也紛紛加入。 彭和尚 亦在湖北扶助 徐壽輝 起義。至此揭開了大元滅亡的序幕。蒙古政府則派兵鎮壓各地紅巾軍,由丞相脫脫親自督戰攻徐州起義軍芝麻李部,一度取得了很大的勝利。
元朝至正十四年( 1354年 ),脫脫率軍圍攻高郵起義軍 張士誠 部,被朝中彈劾,功虧一 簣 。
元朝至正十六年(1356年)到元朝至正十九年(1359年),朱元璋繼承了病逝的郭子興的地位,并不斷擴充自己的勢力,攻占了江南的半壁江山。與此同時,在北方察罕帖木兒( 李察罕 )和 李思齊 等元軍將領則開始對北方紅巾軍展開反攻。
元朝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北方紅巾軍在安豐之役中敗給新興并降蒙的張士誠,劉福通戰死,韓林兒南下投奔朱元璋,隨后被殺。
北元滅亡
朱元璋在擊敗
陳友諒
、張士誠、
方國珍
等其它南方起義軍和南方大元勢力后,于元朝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開始北伐,在大將
徐達
、
常遇春
等的協助下,于元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八月攻克通州,元惠宗于七月二十八日,倉惶北逃,徐達率軍攻陷元朝的首都元大都(今北京市),元作為一個全國性質的統治結束。元惠宗北遁,朱元璋認為他順天明命,給他上謚號為“元順皇帝”。
元惠宗退至上都,隔年又至應昌。他繼續使用“大元”國號,史稱北元。當時北方除了元惠宗據有漠南漠北, 關中 還有元將 擴廓帖木兒 ( 王保保 )駐守甘肅定西,此外元廷還領有 東北地區 與云南地區。朱元璋為了占領北方,采取兵分二路,各個擊破的方式,此即第一次北伐。元惠宗戰敗后于1370年在應昌駕崩,元昭宗即位后北逃至漠北和林。明將 馮勝 奪取了甘肅地區。然而元將孛兒只斤·擴廓帖木兒仍然在漠北多次與明將徐達等人作戰。 明太祖 曾多次寫信招降,但孛兒只斤·擴廓帖木兒從不理會,被朱元璋稱為“當世奇男子”。1378年04月,元昭宗駕崩,繼位的元天元皇帝繼續和明朝對抗,屢次侵犯明境。
至于北元領有的東北地區與云南地區方面:1371年,元朝 遼陽行省 平章劉益降明,明朝占領遼寧南部。然而其余東北地區仍由元朝太尉納哈出控制, 納哈出 屯兵二十萬于金山(今遼寧省昌圖金山堡以北遼河南岸一帶),與明軍對峙了十幾年,多次拒絕明朝的招撫。1387年馮勝、 傅友德 、 藍玉 等人發動第五次北伐,目標是攻占納哈出的金山。經過多次戰爭,1387年10月,納哈出投降藍玉,明朝占領東北地區。鎮守云南的元朝 梁王 把匝剌瓦爾密,在元廷退回草原后仍然繼續忠效之。1371年明太祖派 湯和 等人領兵平定據有四川的 明玉珍 ,并且勸降梁王未果。1381年12月,明軍攻入云南,1382年梁王逃離 昆明 并自殺,隨后明軍攻克大理,明軍平定云南地區。
朱元璋為了徹底掃除北元勢力,于1388年5月命藍玉率領明軍十五萬發動第六次北伐。明軍橫跨戈壁至 捕魚兒海 (蒙古國貝爾湖)擊潰元軍,俘虜八萬余人,元天元皇帝和他的長子 天保奴 逃走,但是幼子 地保奴 被明軍擒住,至此北元國勢大衰。1388年元天元皇帝及長子天保奴被阿里不哥后裔也速迭爾殺害,北元不再使用年號及大元國號。
明朝 洪武 三十一年(1399年),分布在 葉尼塞河 上游沿岸的吉爾吉斯部首領鬼力赤,否認愛猷識理達臘之子額勒伯克的 宗主權 ,將其打敗并殺死,取得了統治各部的霸權。額勒伯克之子坤帖木兒即位后也于明朝 建文 四年(1402年)被鬼力赤殺死,明史稱其改國號為蒙古,明人稱為韃靼,北元滅亡。
元朝在喪失其優越條件之后被逐出了占領地,就連在孛兒只斤·忽必烈汗的領導之下所建造的大都亦無法守住,被逼回原本故鄉所在之北方草原。從此以后,大蒙古帝國再也不曾復活。
疆域
行政區劃
參見:元朝行政區劃
范圍
元朝的前身為大蒙古國,1206年成吉思汗孛兒只斤·鐵木真建國時領有大漠南北與林木中地區(即 尼布楚 地區),經由歷代蒙古諸汗的經營及三次西征后,疆域東起 日本海 、 東海 ,西抵 黑海 、 地中海地區 ,北跨西伯利亞,南臨 波斯灣 ,建立起橫跨亞歐大陸的 超級大國 。成吉思汗時期分封東道諸王與西道諸王,東道諸王是孛兒只斤·鐵木真之弟,大多分封于 塞北 東部與東北地區,從屬性較強;西道諸王則是孛兒只斤·鐵木真之子,其中分封長子術赤于咸海、 里海 、 巴爾喀什湖 以北的 欽察草原 ,后由拔都建立 欽察汗國 ;封次子察合臺于 錫爾河 以北的西遼舊地,史稱孛兒只斤·察合臺汗國;三子 孛兒只斤·窩闊臺 分封于乃蠻舊地,后由海都建立孛兒只斤·窩闊臺汗國;塞北、漢地、東北、青藏及新疆東部則由幼子 拖雷 獲得,后由元朝直轄。
1279年,元世祖攻滅南宋一統中國,根據《 中國歷史地圖集 》的記載,漢地、漠南、漠北、東北(包括 外東北 和 庫頁島 )、新疆東部(元初據有 塔里木盆地 西抵 蔥嶺 )、青藏高原、澎湖群島、 濟州島 及 南海諸島 皆在元朝統治范圍內。自滅南宋后雖然多次對日本、緬甸、安南、爪哇等國有所沖突,然而疆域大體趨于穩定。1310年元武宗時期,元朝與察合臺汗國瓜分窩闊臺汗國,元朝取得窩闊臺汗國的漠西領土,國土面積達1372萬平方公里( 北疆 以北緯55°為界),若北疆延伸至 北冰洋 則有2267萬平方公里。
元朝疆域東起日本海、南抵 南海 、西至天山、北包 貝加爾湖 ,元史稱“東盡遼左西極流沙,北逾陰山南越海表,漢唐極盛之時不及也”。全國劃分為由中書省所直轄的京畿地區(即河北、山東、山西及漠南部分地區),由 宣政院 (初名 總制院 )所管轄的吐蕃地區,以及十個行中書省,分別為嶺北行省、遼陽行省、 甘肅行省 、 陜西行省 、河南江北行省、 湖廣行省 、 四川行省 、 云南行省 、江浙行省、 江西行省 。
藩屬
元朝的
藩屬國
有高麗、緬甸、安南、占城及四大汗國。其中有兩個直屬的藩屬國,即高麗王朝與緬甸蒲甘王朝,分置
特別行政區
征東行省
與
緬中行省
。西北方面,1268年窩闊臺汗國的海都意圖奪回
汗位
而聯合欽察汗國與察合臺汗國反元,史稱
海都之亂
。直到1304年元成宗時期,元廷與這三大汗國達成和議,并與
伊利汗國
一同承認元朝的宗主地位,成為元朝的藩屬國,而且元成宗并賜伊利汗國君主刻有“真命皇帝和順萬夷之寶”等漢文印璽,實質上也承認其獨立性。到1310年元武宗時期,元朝和察合臺汗國聯合攻滅窩闊臺汗國。元文宗年間編纂《經世大典》時,將欽察汗國、察合臺汗國、伊利汗國列為元朝的藩屬國。
政治
蒙古國對華北的統治方式,是草原貴族原有的統治體系,在它所征服的定居農耕地區的延續。漢地戶口的一部分直接領屬于大汗,一部分被大汗分封給諸王、宗戚和勛臣。蒙古統治者把主持軍事、財賦征斂的部分官員和監臨各級地區的達魯花赤派到華北,同時又以款服入質、領軍從征、繳納差發為條件,允許自金末戰亂以來出現在北方的大小軍閥 世侯 ,繼續行使在各自勢力范圍內的實際統治權。世侯們集兵刑賦役之政于一己,不相統屬。直到忽必烈建立元朝,這種局面才獲得根本轉變。他借鑒 金代 制度,在以“藩邸舊臣”為核心的中原知識分子參議下推行“漢法”,同時保留能充分保障蒙古貴族特權地位的種種制度,重新在華北確立了封建的 中央集權制 統治體系以及相應的各種典章制度。中統、至元間的創置,奠定了有元一代制度。元朝制度多沿襲金制,同時又有不少前代所不具備的特點。其中有的反映了中原王朝歷代相承的傳統體制本身的發展變化,如行省的設立;有的反映了被保留的蒙古舊制,如蒙古、 探馬赤軍 中的奧魯(老小營)建置;也有一些是在這兩者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如 刑罰體系 中某些不同于前代的變化,對吐蕃地區實行的政教合一的統治等。
主要機構
• 中央
1.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領六部,為最高行政機關,行使宰相職權。中書省下有六部:吏、戶、禮、兵、刑、工。
2.尚書省,主要負責財政事務,不過時置時廢。
3.樞密院:中央最高軍事管理機關。
4.御史臺:最高監察機關。
• 地方
宣政院:掌管佛教僧徒及西藏事務。
行省制度:管理地方具體事務。
行省制度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并為一級政區名稱。簡稱行省,或只稱省。元置中書省總理全國政務,也稱 都省 ;因大元幅員遼闊,除腹里地區直隸于中書省、西藏地區由宣政院管轄外,又于諸路重要都會設立十個行中書省,以分管各地區。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設立尚書省主管政務期間,行中書省也相應改稱行尚書省。元人稱其制為:“都省握天下之機,十省分天下之治。”
除河北、山東、山西由中書省吐蕃地區由宣政院管轄。元帝國在地方設置行中書省。元代“行中書省”的性質,有一個轉變的過程。早期是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帶中書省的職銜,在外行使“省”的職能。滅南宋之后,行省逐漸轉變成了一級地方行政組織,其首長也不再帶中書省的官銜。
行省下有道、路、 府、州、縣 、基層行政設施。
行政建置
蒙古人建立的元帝國在消滅南宋前,孛兒只斤·忽必烈為了方便管治中土,就已在中土開始行漢法,將中國的大都作為首都,建立了一套以傳統中央集權作藍本的政治體制,例如設立了中書省和司農司等一系列專司機構,使用漢人的統治機構來統治人民,并在朝中任用了大批儒臣,包括劉秉忠、 姚樞 、許衡等。首都大都就是在劉秉忠等人的規劃下建成的。此外,大元還建立了儒戶這個戶籍來保護和優待讀書人。后來,又恢復了 科舉制度 (不過名額很有限),尊崇 孔子 。理學是元代科舉的標準。從整個政權來說,元代并沒有統一的“官方思想”,一般來說,蒙古統治者更多地信奉草原的薩滿教與佛教(特別是藏傳佛教)。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遵用漢法,立中書省總領全國政務,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參知政事等宰執官。其后,相繼于各大地區建立行中書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書省宰執官出領各行省,稱行某處中書省事。以后此類行省實際上已成為常設的地方行政機構,與前代所置臨時性的分遣機構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書省宰相行省事系銜,就與中書省的權限沒有區別,嫌于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稱某處行省某官,不再帶中書省宰相職銜。 至元二十三年 (1286年), 銓 定省、臺、院、部官,罷各行省所設丞相,只置平章政事為最高長官,以與都省相區別。后來,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許設丞相。延祐七年(1320年),復罷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為平章政事。葉順鐵木耳(1324年~1328年)以后,某些行省又設丞相,視需要及任職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兩員(從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兩員(從二品),其品秩與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為一,置郎中、員外郎、都事,品秩皆低于都省。元末,有些行省還增置“添設”平章、右丞、左丞、參政等官。行省掌管轄境內的錢糧、兵甲、屯種、漕運及其他軍國重事,統領路、府、州、縣;距離省治遠的地方,另設宣慰司統之,作為行省的派出機構。
然而,其“漢法”施行得并不徹底。由于元帝國的覆蓋面積較廣,除中原地區外還包括許多其它地方,不少中亞汗國君主以及蒙古王室成員都不滿忽必烈行漢法的舉動,忽必烈晚年也漸與儒臣疏遠,因此漢法并未成為一套完整的體系。
法律制度
元朝始終沒有頒布完備的法典。至元八年(1271年)以前,中原漢地斷理獄訟,基本上參用金泰和律定罪,再按一定的折代關系量刑。至元八年十一月,在建“大元”國號同時,下令禁用泰和律。以后曾數次修律,都沒有完成。判獄量刑,主要根據已斷案例,
類推解釋
,比附定刑,與其他封建王朝相比,司法的隨意性較顯著。其他方面的立法行政,也都以詔制、條格(經皇帝親自裁定或直接由中書省等中央機關頒發給下屬部門的各式政令)為依據。因此,元朝的法制體系,主要是由因時立制、臨事制宜而陸續頒發的各種
單行法
構成的。政府下令,凡在朝及地方各衙門均應分別類編先后頒發的各種格例,使官吏有所持循。
當時“內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寫條格,至數十冊。遇事有難決,則檢尋舊例,或中所無載,則施行比擬”。條格和斷例歲增月積,繁雜重出,互相抵 牾 。元政府有時將歷年所頒降的某一方面的條例重加“分揀”、“斟酌”,厘定“等第”,形成新的法律文字,作為“通例”公布。同時,對國家的政制法程,也幾次召集老臣,從以往頒發的政府文書中選出“可著為令者,類集折衷,以示所司”,所成《大元通制》《 至正條格 》等格律類聚都是具有法典性質的政書(見《 通制條格 》)。
元朝法律大體上遵循前代“同類自相犯者,各從本俗法”的原則。“五刑”的刑罰體系與前代相比發生了某些變化。同時,由殺人者向被害者家屬償付 燒埋銀 ,以及將刺字斷放的前科罪人發付原籍,由官司籍記充“警跡人”,交由村坊鄰右監督等規定,從元代開始制度化。對傷害罪,規定由加害者交付給受害者一定數量的“贍養之資”、“醫藥之資”,對加害者所處的實刑則比前代相應減輕。元代法律從維護蒙古貴族和地主階級利益出發,制定了種種不平等規定,有些蒙古法,如對偷盜牲畜處以賠九之罰、倍贓制,屠宰牲口時禁抹喉放血等,對施臨于漢族居民的刑罰體系也有一定的影響。
等級制度
在封建制度里,貴族處于最高統治地位,當蒙古人侵占其他國家建立政權后,就出現了包括蒙古貴族在內的多個民族貴族并立的情況,這產生了帝國該由誰統治的問題。元朝為維護蒙古貴族的專制統治權,采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國人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四等南人。這一政策維護蒙古貴族的特權。
等級 |
民族 |
第一等 |
蒙古人 |
第二等 |
色目人(主要指 西域 人,是最早被蒙古征服的,如 欽察 、唐兀、畏兀兒、回回等,另外,蒙古高原周邊的一些較早歸附的部族,也屬于色目人,如汪古部等。) |
第三等 |
漢人(指 淮河 以北原金國境內的漢、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較晚被蒙古征服的、四川、云南(大理)人,東北的 高麗人 也是漢人。) |
第四等 |
南人(最后被蒙古征服的原南宋境內各族,淮河以南不含 四川地區 的人民。) |
早在大蒙古國時期,成吉思汗攻占中原后有位大臣提出將當地漢人驅趕后把中原變成蒙古人的大牧場。但成吉思汗的謀士契丹人 耶律楚材 以可以向漢人征收大量稅收為由反對這個計劃,該提案沒有實施。
元朝存在等級歧視制度。一種常見的說法是將臣民分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這種劃分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規定中。比如禁止漢人打獵、學習拳擊武術、持有兵器(例如數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集會拜神、趕集趕場作買賣、夜間走路。“殺蒙古人的償命,殺色目人的罰黃金四十巴里失,而殺死一個漢人,只要繳一頭 毛驢 的價錢。漢人如當兵則不許充宿衛,如當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貳(雖然實際上存在很多例外情況)。這些法律規范對于漢人均不平等,然而仍任用不少漢人為官、例如 史天澤 、 賀惟一 等等。
遇到征伐戰爭,差別待遇較平時更甚。像1286年,為了進攻安南,征用全國馬匹,色目人三匹馬中只征兩匹;而漢人的馬,無論多少,全部征收。以后不斷征馬,每次如此,漢人的馬就成為珍品。
甲主”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長,全由蒙古人擔任。當蒙古人不夠分配,或中亞人賄賂夠多時,則由中亞人擔任。蒙古官員大多數是世襲的,每一個蒙古首長,如州長、縣長,他所管轄的一州或一縣,就是他的封建采邑,漢人則是他的農奴,他們對漢人沒有政治責任,更沒有法律責任。但實際上對于許多豪強是不適用的。雖然法令禁止漢人持有兵器,但大興 史氏 、 易州 張氏 、真定 董氏 等待遇和蒙古貴族相差無幾。相反許多蒙古貧民生活卻很困苦,到了元朝中葉,常有大批蒙古貧民在大都、通州等地被販賣,色目人也有不少淪為奴仆的。實際還是地主階級政權。
蒙古大汗可以隨時把漢人視如生命的農田,連同農田上的漢人,像奴隸一樣賞賜給皇親國戚—— 親王 公主或功臣之類。南宋滅亡后所舉行的一次賞賜中,少者賞賜數十戶數百戶,多者竟賞賜十萬戶。每戶以五口計,一次就得到五十萬個農奴。漢人忽然間失去了祖宗傳留下來的農田,也忽然從自由農民淪為農奴,沒有地方可以申訴。蒙古人,都可以隨意侵占農田,他們經常突然間把漢人從肥沃的農田上逐走,任憑農田荒蕪,生出野草,以便畜牧。
然而學術界迄今并沒有發現元代有把臣民明確劃分為四等的專門法令,但這種劃分卻反映在一些政策和規定中,例如漢人打死蒙古人需要償命,而蒙古人打死漢人只需“斷罰出征,并全征燒埋銀”(原文為怯薛歹蒙古人,怯薛歹為元代一特權階級)。
近代有研究指出,元代有相當多的漢族人在各級官府擔任高級職務,其中不少是正職。在《 元史 》、《新元史》、和《 蒙兀兒史記 》所作傳的864名三品以上的官員中,漢人占了409位,即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七。此外,漢人在元朝官府里做正職的,除了在中書省、樞密院、御史臺及行中書省擔任高官的漢族大僚外,在六部中任職尚書的,亦俯拾皆是。綜合來看,漢族人在元朝各級政府不僅任職顯要者甚眾,而且擔任正職者也為數不少。認為“元朝各級官府的高級官吏,必須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漢人最多只能做到副職”的說法并非準確。
軍事
元代軍隊包括蒙古軍、探馬赤軍、漢軍、新附軍等。在漠北草原的蒙古人,仍過著兵民合一的游牧生活,戰時出軍,平時便屯聚牧養。在漢地,元朝軍士的來源采取從固定的軍戶中簽發的辦法。 蒙哥 二年壬子(1252年)大規模籍戶時,已明確地區分民戶和軍戶。進入內地的大多數蒙古人戶及被收編的金、宋降軍之家,皆以軍戶著籍;此外還有一些漢族或其他各族人戶陸續被新簽為軍戶,一般都由中戶充當。軍戶種田,可免稅糧四頃,稱為“贍軍地”。蒙古、探馬赤軍和漢軍( 金國 降軍和蒙古政權、元政府在華北簽發的軍隊)軍戶,都是通過奧魯進行管理的。奧魯的主要職責,一是從軍戶中起發丁男當軍應役,并及時起征亡故軍人的“戶下弟男”承替軍役,彌補軍隊缺員。二是負責按時為本奧魯起發的當役軍人置備鞍馬、器杖、盤費等軍需。蒙古、探馬赤軍的奧魯,隸屬于該奧魯當役軍士所在的萬戶、千戶之下,漢軍奧魯由所在地區的管民官兼領。新附軍(南宋降軍)未設奧魯。
元代軍事防衛分為兩大系統,即戍衛京師(大都)的宿衛系統和鎮守全國各地的鎮戍系統。宿衛軍隊由怯薛軍和
侍衛親軍
構成。忽必烈建國后,保留了成吉思汗創立的四怯薛輪番入侍之制,用他們列值禁庭以充護衛侍從,常額在萬人以上,由皇帝或親信大臣直接節制。侍衛親軍用于環衛京畿,到元朝末年先后置三十余衛,衛設都指揮使或率使,品秩與萬戶相當(正三品),隸屬于樞密院。進入內地的色目人軍隊,由于戰斗力較強,相當一部分被編入侍衛親軍。鎮戍諸軍的布局,腹里主要由蒙古軍和探馬赤軍戍守。華北、陜西、四川等地的蒙古、探馬赤軍由各地區的蒙古軍都萬戶府(都元帥府)統領,隸屬于樞密院。南方以蒙古軍、漢軍、新附軍相參駐戍,防御重點是臨江沿淮地區。隸屬行省的鎮戍諸軍,方面有警時由行樞密院統領;平時日常事務歸于行省,但調遣更防等重要軍務仍受樞密院節制。全國軍馬總數,只有皇帝和樞密院蒙古官員知道,行省兵馬也只有為首的蒙古官員知道。
經濟
貨幣
參見: 元朝經濟
經濟方面仍以農業為主,由于蒙古統治者的殘暴和剝削,元朝整體生產力比宋朝低,但是在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棉花廣泛種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蒙古人是游牧民族,草原時期以畜牧為主,經濟單一,無所謂土地制度。攻打華北時,慘酷的屠殺和劫掠帶來很大的破壞。滅金國后,在耶律楚材勸諫下,成吉思汗同意復蘇農業,鼓勵漢人墾殖以期長治久安。忽必烈即位之后,實行一些鼓勵生產、安撫流亡的措施。到元朝時,由于經濟作物棉花不斷推廣種植,與棉紡織品在江南一帶都比較興盛。
農業
元朝經濟大致上以農業為主,其整體生產力雖然不如宋朝,但在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棉花廣泛種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蒙古可汗進入中原之初,慘酷的屠殺和劫掠,給
北方地區
的經濟帶來了很大的毀壞。蒙古人原來是游牧民族,草原時期以畜牧為主,經濟單一,無所謂土地制度。蒙金戰爭時期,曾打算盡殺漢人,把耕地都變為牧場,大臣耶律楚材建議不如保留漢人的農業生產,以提供財政上的收入來源。這個建議受到
鐵木真
的采納。
窩闊臺
之后,為了鞏固對漢地統治,實行了一些鼓勵生產、安撫流亡的措施,農業生產逐漸恢復。特別是經濟作物棉花的種植不斷推廣,棉花及棉紡織品在江南一帶種植和運銷都在南宋基礎上有所增加。經濟作物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就使當時基本上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在某些方面滲入了商品貨幣經濟關系。但是,由于元帝集中控制了大量的手工業工匠,經營日用工藝品的生產,
官營手工業
特別發達,對民間手工業則有一定的限制。
商品
由于蒙古對商品交換依賴較大,同時受儒家輕商思想較少,故元朝比較提倡商業,使得商品經濟十分繁榮,使其成為當時世界上相當富庶的國家。而元朝的首都大都,也成為當時聞名世界的商業中心。為了適應商品交換,元朝建立起世界上最早的完全的
紙幣流通制度
,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完全以紙幣作為流通貨幣的朝代,然而因濫發紙幣也造成
通貨膨脹
。商品交流也促進了元代交通業的發展,改善了陸路、漕運,內河與海路交通。
人口
年代 |
戶數(戶) |
口數(人) |
備注 |
夏崇宗 永安三年(1100年) |
估300萬 |
||
金章宗 泰和七年(1207年) |
8,413,164 估870萬 |
53,532,151 估5600萬 |
學者認為金國滅亡后境內僅剩200萬戶、1050萬人。 |
12,670,801 估1550萬 |
28,320,085 估8060萬 |
此年為南宋人口峰值,學者認為因 宋元戰爭 人口銳減超過一千萬。 |
|
元太宗 八年(1236年) |
1,100,000 |
統計范圍為原金、夏境的華北地區,1235年實施的 乙未籍戶 至1236年完成。 |
|
元憲宗 二年(1252年) |
1,300,000 |
本年完成壬子籍戶 |
|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 |
1,418,499 |
||
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 |
13,196,206 估1500萬 |
58,834,711 估7500萬 |
原南宋境內有11840800戶,原金國境內有1355406戶。此次統計數據不包括西南各省的“山澤溪洞之民”。 |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 |
13,430,332 |
60,491,300 |
內郡(即北方)有1999444戶, 江淮 和四川(即南方)有11430878戶,共有59848964人,另外有游食者429118人,僧、尼213148人。 |
元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年) |
①14,002,760 ②11,633,281 |
②53,654,337 |
①號數據為官方統計峰值 ②號數據出自《元史·卷九十三》 |
元文宗至順元年(1330年) |
13,400,699 估1700萬 |
估85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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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惠宗至正元年(1341年) |
估1800萬 |
估9000萬 |
部分學者認為此年為元代人口峰值 |
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 |
估6000萬 |
學者認為元明之際的人口谷底為六千萬 |
|
注:本表官方統計數據僅包含漢地(不含吐蕃、云南、 嶺北 及遼陽行省)的居民,未包含特殊居民如賤民、佃農、奴婢、僧道等人群,蒙古貴族軍將們又有大量的驅口,此外還有軍戶、匠戶等均不計入戶口統計,故實際人口遠多于在籍人口,本表估算數據出自 吳松弟 的《 中國人口史第三卷遼宋金元時期 》及葛劍雄的《 中國人口發展史 》。 |
賦稅
賦稅制度主要有稅糧和科差兩項。稅糧南北不同,北方分為丁稅、地稅;南方則沿襲南宋舊制,按地畝征收兩稅。科差行于北方者,包括絲料、包銀和俸鈔三項。南方科差則有戶鈔、包銀。但“江南包銀”在元代施行時間很短。一般來說,元代的江南三省不征收包銀。
差役按里甲戶等編派,如坊正、里正、倉官及庫子等。又有修城、開河、筑堤、運輸等力役。差役極為繁重,給勞動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官吏收錢的名目:部屬參見要“ 拜見錢 ”,逢年過節要“追節錢”,生辰祝壽要“生日錢”,迎來送往要“人情錢”,無事白耍稱“撒花錢”,例行公事要“常例錢”,論訴官司也要收錢。
文化
元朝在民族文化上則采用相對寬松的多元化政策,即尊重中國各個民族的文化和宗教,并鼓勵中國國內各個民族進行文化交流和融合。元朝還包容和接納歐洲文化,甚至能準須歐洲人在元朝做官,通婚等。歐洲著名歷險家馬可.波羅曾是元朝的重要官員。
元朝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大過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不同于其他 征服王朝 為了提升本身文化而積極吸收中華文化,元朝同時采用西亞文化與中華文化,并且提倡蒙古至上主義。例如極力推崇藏傳佛教,在政治上大量使用色目人,儒者的地位下降以及元代前期長時間沒有舉辦科舉等。由于士大夫文化式微,意味宋朝的傳統社會秩序已經崩潰。這使得在士大夫文化地位下降,屬于中下層的的庶民文化迅速的抬頭。這個現象在政治方面是重用胥吏,在藝術與文學方面則是發展以庶民為對象的戲劇與藝能,其中以 元曲 最為興盛。
思想
元朝的思想上也是兼收并用的,他們對各種思想幾乎一視同仁,都加以承認與提倡,”三教九流,莫不崇奉“。早在1234年趙復被俘到北方后,他就在燕京設立 太極書院 ,講授 程朱理學 ,培養出一批理學家,使得理學得以北傳元朝時,元帝尊重儒學,冊封孔子為“ 大成 至圣文宣王 ”,并且推崇理學為官學。元仁宗初年恢復科舉,史稱延祐復科,在《明經》、《經疑》和《經義》的考試都規定用南宋儒者 朱熹 等人的注釋,影響后來明朝的科舉考試皆采用朱熹注釋。理學在元朝還有一些變化,南宋時期即有調和程朱理學的朱熹與 心學 的 陸九齡 等兩家學派的思想。到了元代,理學家大多舍棄兩派其短而綜匯所長,最后“合會朱陸”成為元代理學的重要特點。當代有名的理學家有黃震、許衡與 劉因 與調和朱陸學的 吳澄 、 鄭玉 與 趙偕 ,其中許衡、劉因與吳澄被譽稱為元代理學三大家。 朱學 的后繼者為了配合元帝的需求,更注重在程朱理學的 倫理道德 學說,其道德蒙昧主義的特征日趨明顯。從而把注意力由學問思變的道問學轉向對道德實踐的尊德性的重視,這也促成朱、陸思想的合流。元代理學的發展,也為明朝朱學與陽明心學的崛起提供某些思想的開端。
由于元朝由蒙古人所統治,漢族士大夫基于異族統治的考量,在元朝初期大多分成合作派與抵抗派。合作一派是華北儒者如耶律楚材、
楊奐
、
郝經
與許衡等人。他們主張與蒙古統治者和平共存,認為華、夷并非固定不變,如果夷而進于中國,則中國之。如果蒙古統治者有德行,也可以完全入主中原。他們提倡安定社會,保護百姓,將中華的典章制度帶進元朝,以教感化蒙古人。另一派是江南南宋遺民的儒者如謝訪、
鄭思肖
、
王應麟
、
胡三省
、
鄧牧
、
馬端臨
等人。他們緬懷南宋故國,堅持民族氣節。為了消極抵抗元廷,采取隱遁鄉里,終生不愿意出仕的方式。并且以著述書籍為業,將思想化為書中主旨。到元朝后期,由于元仁宗實行延祐復科,恢復科舉,及第者都感謝天子的恩寵,紛紛愿意為元廷解憂。元朝后期國勢大墬,政治腐敗、財政困難,使得當時士大夫如趙天麟、
鄭介夫
、張養皓與
劉基
等人紛紛提出各種政治主張,或從弊端中總結經驗教訓。他們大多提倡勤政愛民、廉潔公正、任用賢才等措施。元末民變的爆發使得南方有不少士大夫出于自身利益考慮,鎮壓農民起義。在明朝建立后,少數元朝遺老紛紛歸隱不出。
文學
元朝文學以元曲與小說為主,對于史學研究也十分興盛。相對的元朝的詩詞成就較少,內容比較貧乏,但是文以 虞集 為長,詩以劉因為著。
明朝 王世貞 說“元無文”,但是敘事性文學如戲曲、小說第一次成了主導地位。元朝使華北誕生元曲,江南則出現以浙江為中心的文人階層,孕育出《 三國演義 》和《 水滸傳 》等長篇小說,自由奔放的文人如 楊維楨 、 倪瓚 等人,在城市發放出市民文化的花朵。
戲曲
元朝的戲曲,即元曲,分成散曲與
雜劇
,散曲具有詩歌獨立生命,雜劇則具有戲劇的獨立生命。當時城市繁華,元廷不重視中國文學與科舉,當時社會提倡歌舞戲曲作為大眾的娛樂品,這些都使宋、金以來的戲曲升華為元曲。散曲是元代的新體詩,也是元代一種新的韻文形式,以抒情為主,主要給舞臺上清唱的流行歌曲,可以單獨唱也可以融入歌劇內,與唐宋詩詞關系密切;雜劇是元代的歌劇,產生于金末元初,發展和興盛于元代至元大德年間。根據《太和正音譜》中所記,大約有五百三十五本,創作十分巨大而輝煌。元朝后期,雜劇創作中心逐步南移,加強與溫州發揚的
南戲
的交流,到元末成為傳奇,明清時發展出
昆劇
和
粵劇
。
當時散曲四大名家有關漢卿、 馬致遠 、 張可久 與喬吉,有名的【南呂】《 一枝花·不伏老 》反映作者樂觀和頑強精神;《 憑闌人·江夜 》追求文字技巧,脫離散曲特有風格;描寫景物的《 水仙子·重觀瀑布 》雅俗兼備,以出奇制勝;其中描寫自然景物的曲子《 天凈沙·秋思 》刻劃出一幅秋郊夕照圖,情景交融,色彩鮮明,被稱為“ 秋思之祖 ”。
雜劇五大名家除了關漢卿與馬致遠之外,還有 白樸 、王實甫與 鄭光祖 (其中關、白、馬、鄭被稱為“ 元曲四大家 ”),有名的作品有《 竇娥冤 》、《拜月亭》、《 漢宮秋 》、《梧桐雨》、《 西廂記 》與《 倩女離魂 》,主要表現社會與生活情況、歌頌歷史人物與事件,強調人物的情感。元曲的興盛,最后成為與 漢賦 、唐詩、宋詞并稱的中國優秀文學遺產。
宗教
元朝與各藩國:蒙古術赤汗國、蒙古察合臺汗國、蒙古伊利汗國橫跨 歐亞大陸 ,幅員遼闊,其疆土內的種族也十分繁多,這些都使得元朝的宗教呈現多元化,各類佛教(含漢傳佛教與 喇嘛教 )、道教、白蓮教等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東西方的商旅、教士亦來往頻繁,自西方傳來的伊斯蘭教、基督教(含景教和天主教)與 猶太教 的影響力也逐漸增加。
由于元朝對境內各種宗教基本采取自由放任的態度,甚且優容禮遇之,這種環境比較有利于宗教的傳播與發展。元朝僧人有免稅免役特權,致使一些不法之徒投機為僧,甚至干預訴訟,橫行鄉里,成為元代的一個社會問題。不過,元世祖曾在禮節上歧視伊斯蘭教,例如不尊重其宰羊方法,伊斯蘭教徒被逼吃死肉,此法令亦適用于基督教徒。元朝對宗教管制較為寬松,使得民間如白蓮教、 明教 等借此建立秘密組織,進行抗元起義。
史學
主詞條:胡三省、《 資治通鑒音注 》、馬端臨、《 文獻通考 》、《 蒙古秘史 》、《宋史》、《金史》、《遼史》
語言
主詞條:中原音韻、蒙古語
藝術
主詞條:
趙孟頫
在書法和繪畫方面,以趙孟頫成就最高。他對詩文音律無所不通,書畫造詣極為精深,乃元代的畫壇領袖。其繪畫取材廣泛,技法全面,山水、人物、花鳥無不擅長。他倡導復古,強調“ 書畫同源 ”,主張師法自然。書法 鐘繇 、 二王 、 李邕 、 宋高宗 趙構 以及歷代諸家,篆、隸、真、草各臻神妙。其繪畫、書風和書學主張對當代及后世影響巨大而深遠。
科技
天文歷法
元朝在天文歷法方面比較發達,元世祖邀請
阿拉伯
的天文學家來華,吸收了阿拉伯天文學的技術,并且先后在上都、大都、
登封
等處興建天文臺與回回司天臺,設立了遠達極北南海的27處天文觀測站,在測定黃道和恒星觀測方面取得了遠超前代的突出成就。元朝有名的天文學家有
郭守敬
、
王恂
、耶律楚材、
扎馬魯丁
等人。耶律楚材曾編訂有《西征庚午元歷》,1267年扎馬魯丁撰進《萬年歷》,郭守敬等人修改歷法,以近世截元法主持編訂了《
授時歷
》,《授時歷》于1280年頒行,延用了400多年,是人類歷法史上的一大進步。
扎馬魯丁與后來的郭守敬研制出了 簡儀 、 仰儀 、 圭表 、 景符 、 窺幾 、正方案、 候極儀 、 立運儀 、證理儀、定時儀、 日月食 儀等十幾種天文儀器,當時在天文臺里工作的還有阿拉伯天文學家可馬剌丁、 苫 思丁等人。回回司天臺一直存在到元末明初,仍由回回司天監黑的兒、阿都剌、司天監丞迭里月實等修定歷數。
地理
地理學方面《 元一統志 》的編纂、 河源 的探索、《輿地圖》的問世及大批游記類著作的出版是其主要成就。《元一統志》由政府主持,扎馬魯丁、 虞應龍 具體負責。該書對中國各路府州縣的建置沿革、城郭鄉鎮、山川里至、土產風俗、古跡人物均有詳細描述,具有較高史料價值。1280年元世祖命女真人都實探求黃河河源,認為 星宿海 (火敦腦兒)即河源,比較接近實際。 潘昂霄 還據此撰成《 河源志 》。道士 朱思本 考察了今華北、華東、中南等廣大地區地理形勢,參閱《元一統志》等地理學著作,以“計里劃方”法,繪制成《輿地圖》,成為元朝地理學及中國地圖史上劃時代的人物。游記類地理學著作有耶律楚材《 西游錄 》, 李志常 整理的《 長春真人西游記 》, 周達觀 《 真臘風土記 》, 汪大淵 《 島夷志略 》等,對元朝國內外的地理地貌、風土人情、貿易來往等頗多描繪。
農學
元代的農業技術主要可見于《 農桑輯要 》、《 王禎農書 》與《 農桑衣食撮要 》等三部書。
數學
水利
主詞條:元朝大運河、 通惠河
建筑
主詞條:元大都
機械
醫學
主詞條: 危亦林 、《 世醫得效方 》、 齊德之 、《 外科精義 》、 朱震亨 、《 格致余論 》、《 局方發揮 》、 忽思慧 、滑壽
人口民族
參見: 四等人制
漢族
元朝統治者為始終保持其最高統治權力,維護蒙古貴族利益,竭力推行民族隔離和歧視政策,元初有官員就主張“漢人 無補 于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官員入仕堅持“長則蒙古人為之,而漢人、南人貳焉”的原則、限制民間保存弓矢,蒙古貴族無需勞動就可以享有漢人和其他民族的所有財產;殺一個南人只需罰交一頭毛驢價錢;平民甚至連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輩分為名。元世祖和 英宗 時期一度任用“漢儒”,后因時局變動幾經反復。所謂“十戶一把菜刀”“ 初夜權 ”等傳說于正史無考。
色目
隨著蒙古西征,大批西域人東來入華。元朝把這些人稱為色目人。常見于元人記載的色目人主要有:回回、唐兀、 汪古 、畏兀兒、康里、欽察、阿速、哈剌魯、吐蕃、 阿兒渾 等。蒙古貴族往往重用色目人負責經濟和稅收,終元一代,色目人無論在政治經濟,還是在科技文化領域,都產生過重要影響。
西南諸族
在 西南地區 有 大理國 、吐蕃等民族。1252年蒙哥汗命忽必烈與兀良合臺自四川迂回南滅大理,原大理國王段氏被任為大理世襲總管。任命大量酋長為宣慰司世襲長官,運用土司制度管理西南民族。
吐蕃
吐蕃自晚唐就走向衰退。 1247年 窩闊臺汗次子闊端召請喇嘛 班智達 來 涼州 ,史稱 涼州會盟 ,此后吐蕃喇嘛與蒙古大汗形成了布施關系。朝廷支持下薩迦派在西藏建立政教合一制政權,首領出任元朝“ 帝師 ”。
社會
祭祀
元朝的祭禮對象包括天地、宗廟、社稷、先農、先圣、岳鎮海瀆以及風師、 雨師 、雷師等。元朝特別重視祭天,這是直接與蒙古人信仰薩滿教崇拜至高無上的“ 長生天 ”聯系在一起的。
元帝遣使致祭的是社稷、先農和先圣。元朝還有一些 祓 災迎福的禮俗可以提一下。一是“游 皇城 ”,另一種脫舊災、迎新福。
婚姻
元朝的婚姻禮制是在1271年基本上確定下來的。元代婚禮中值得特別注意的首先是居于特殊地位的蒙古人的禮俗。一直到蒙古汗國建立以后,蒙古人中間還流行“搶親”的風俗。但同時,議婚的風俗也很普遍。元代蒙古人實行一夫多妻制。元代蒙古人還實行收繼婚制,也就是“父死則妻其從母,兄弟死則收其妻”。
至于在元代仍占人口多數的漢族的婚姻禮俗,則基本上沿襲了原有的傳統,但也有若干變化。元代各民族的婚姻禮制,雖然各從本俗,但彼此之間不可能不發生影響。比較明顯的是漢族中有些人效法蒙古人多妻制,“有妻更娶妻”。蒙古的收繼婚制對漢族也有影響。
喪葬
元朝在喪葬方面,包括葬式、喪服、喪事和服喪,也規定各從本俗。 蒙古族 實行 土葬 ,但無冢,富貴的人有棺,但形制與漢族的棺不同,“中分為二,刳有人形,其廣狹長短,僅足容身而已”。元代漢族的喪葬禮制沿襲了固有的傳統,而且把它更加牢固地建立在忠孝觀念之上。《大元通制》成書,“乃著 五服 于令”,在中國法制史上第一次把五服在法典中列有專條。
外交
參見: 元朝外交
在元朝建立前后始終對周邊國家和政權發動侵略戰爭,例如:
元日戰爭
、
元越戰爭
、
元緬戰爭
、
元爪戰爭
、
高麗蒙古戰爭
等。
元朝時與各國外交往來頻繁,各地派遣的使節、傳教士、商旅等絡繹不絕,其中威尼斯商人尼可羅兄弟及其子 馬可波羅 成為得到元朝皇帝寵信,在元朝擔任外交專使的外國人。元廷曾要求周邊一些國家或地區(包括日本、安南、占城、緬甸、爪哇)臣服,接受與元朝的朝貢關系,但遭到拒絕,故派遣軍隊進攻攻打這些國家或地區,其中以元日戰爭最為著名,也最慘烈。
馬可·波羅 是忽必烈時代中西方交流中的最有名的基督徒。他聲稱于1275年到達中國,他的著作是許多年中歐洲人了解中國的惟一渠道。馬可·波羅稱他的父親尼柯羅·波羅和叔叔馬菲奧·波羅先于他到達中國。
他們于1252年離開 威尼斯 ,在君士坦丁堡作了幾年生意,并且在1265年下半年或者1266年上半年到達忽必烈的宮廷之前在羅斯和中亞旅行。
帝王世系
元朝皇帝列表 |
|||||
廟號 |
謚號 |
名諱 |
生卒時間 |
年號 |
在位時間 |
大蒙古國(1206年-1271年) |
|||||
追尊先祖 |
|||||
神元皇帝 |
1134年-11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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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太祖 |
孛兒只斤·鐵木真 |
1162年-1227年 |
1206年-1227年 |
||
元睿宗 |
景襄皇帝 |
1193年-1232年 |
1227年-1229年 |
||
元太宗 |
英文皇帝 |
孛兒只斤·窩闊臺 |
1186年-1241年 |
1229年-1241年 |
|
元定宗 |
簡平皇帝 |
1206年-1248年 |
1246年-1248年 |
||
元憲宗 |
桓肅皇帝 |
孛兒只斤·蒙哥 |
1209年-1259年 |
1251年-1259年 |
|
元世祖 |
文武皇帝 |
孛兒只斤·忽必烈 |
1215年-1294年 |
中統 |
1260年-1294年 |
孛兒只斤·阿里不哥 |
1219年-1266年 |
1260年-1264年 |
|||
元裕宗 |
明孝皇帝 |
孛兒只斤·真金 |
1243年-1286年 |
||
元順宗 |
衍孝皇帝 |
答剌麻八剌 |
1264年-1292年 |
||
元顯宗 |
仁孝皇帝 |
孛兒只斤·甘麻剌 |
1263年-1302年 |
||
元朝時期(1271年-1368年) |
|||||
元世祖 |
文武皇帝 |
孛兒只斤·忽必烈 |
1215年-1294年 |
至元 |
1271年-1294年 |
元成宗 |
廣孝皇帝 |
孛兒只斤·鐵穆耳 |
1265年-1307年 |
大德 |
1294年-1307年 |
元武宗 |
宣孝皇帝 |
孛兒只斤·海山 |
1281年-1311年 |
至大 |
1307年-1311年 |
元仁宗 |
欽孝皇帝 |
愛育黎拔力八達 |
1285年-1320年 |
皇慶 |
1311年-1320年 |
元英宗 |
文孝皇帝 |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 |
1303年-1323年 |
至治 |
1320年-1323年 |
也孫鐵木兒 |
1293年-1328年 |
泰定 |
1323年-1328年 |
||
孛兒只斤·阿速吉八 |
1320年-1328年 |
天順 |
1328年 |
||
元文宗 |
元孝皇帝 |
孛兒只斤·圖帖睦爾 |
1304年-1332年 |
天歷 |
1328年-1329年 |
元明宗 |
景孝皇帝 |
孛兒只斤·和世㻋 |
1300年-1329年 |
1329年 |
|
元寧宗 |
嗣孝皇帝 |
孛兒只斤·懿璘質班 |
1326年-1332年 |
至順 |
1332年 |
元惠宗 |
順皇帝 |
妥懽帖睦爾 |
1320年-1370年 |
元統 |
1333年-1368年 |
北元時期(1368年-1402年) |
|||||
元惠宗 |
順皇帝 |
妥懽帖睦爾 |
1320年-1370年 |
至正 |
1368年-1370年 |
元昭宗 |
愛猷識理答臘 |
1339年-1378年 |
宣光 |
1370年-1378年 |
|
脫古思帖木兒 |
1342年-1388年 |
天元 |
1378年-1388年 |
||
孛兒只斤·也速迭兒 |
1358年-1391年 |
1388年-1391年 |
|||
孛兒只斤·恩克 |
1394年 |
1391年-1393年 |
|||
孛兒只斤·額勒伯克 |
1361年-1399年 |
1393年-1399年 |
|||
孛兒只斤·坤帖木兒 |
1377年-1402年 |
1400年-140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