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表指示出車輛行駛的速度,它顯示的是 瞬時速度 ,這也是為什么指針晃動的原因,了解下速度表的原理就會明白。
基本簡介
速度表的指示要靠 車速傳感器 ,傳感器裝在變速箱上,通過不同轉速,得到不同的脈沖信號,然后轉換為指針輸出,就是你看到的當前速度了,法規要求速度表顯示要比實際速度略高,這是為了安全。還有一種是液晶顯示速度,原理類似前述,指示輸出換成液晶顯示而已。
實際差別
汽車碼表有一定的誤差,汽車碼表顯示60碼時,非接觸式速度計顯示實際車速為53.2碼。汽車碼表顯示80碼時,非接觸式速度計顯示實際車速為72.9碼。碼表顯示60碼,實際車速53.2碼。
在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交通所多位工程師的幫助下,試驗汽車被安裝好了非接觸式速度計——它能感知1微米的距離移動。
汽車開上快速路,以定速巡航模式測試時速50公里、60公里、80公里,非接觸式速度計顯示實際車速為44.8碼、53.2碼、72.9碼。
從實驗結果來看,兩點值得關注:一是三次測試均出現了較大的速度誤差,最大誤差為7.1碼,二是表顯速度均大于實際速度。
“這個是允許的,誤差在規定值以內。”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交通所高級工程師俞醒言介紹,國家標準里有一個公式:0≤表顯速度-實際速度≤實際車速/10+4。通俗地來說有兩層意思:第一,表顯速度必須大于實際速度;第二,允許誤差為“實際車速/10+4”。
按照這個公式計算,實際速度為72.9碼時,儀表盤顯示在72.9~84.19碼范圍都是符合要求的。
俞醒言進一步解釋, 測速儀 和汽車碼表一樣,也有嚴格的誤差規定:當車速小于100碼時,測速儀的允許誤差為“-6~0碼”;車速≥100碼時,允許誤差為“-6%~0%”,只有符合規定才能使用。所以易女士看到儀表盤的速度和測速儀拍得的速度均低于她的實際車速,她開到97碼被判超速20%沒有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