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寇是中國古代司法官吏名稱。商即有之,為最高司法官;周有 大司寇 、小司寇之分。《周禮·秋官》:“大司寇掌建邦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 小司寇 “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 秦漢 以廷尉代之。后世以大司寇為刑部尚書別稱,侍郎則稱少司寇。
司寇
演變
西周 初為朝廷大臣, 武王 時 蘇忿生 “以溫為司寇”(《左傳·成公十一年》)。
成王時康叔封于衛,兼王室司寇(《左傳·定公四年》)。
西周中期起位漸低,西周金文中未見有冊命為專職司寇的大臣。
春秋 時諸侯國沿用,宋有大司寇、少司寇、楚、陳、唐等國稱為司敗。其位低于司徒、司馬、 司空 。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載季孫謂 臧武仲 曰:“子為司寇,將盜是務去。”
戰國 時楚、韓等國沿用,韓國于縣令下亦設司寇,見于韓國兵器的銘刻。
文獻記載
據《尚書》、《左傳》等文獻記載,在 周武王 、 周公 時,司寇已是王朝的高官。
周恭王、懿王時的銅器銘文中,已可見到有關司寇的記載。
據《左傳》和銅器銘文所記,春秋時,周王室和魯、宋、晉、齊、鄭、衛、虞等國都置有司寇之官。其職責是驅捕盜賊和據法誅戮大臣等等。楚名司寇為司敗,戰國時不少國家仍名刑官為司寇。
刑徒稱為司寇
云夢秦律 中將有的刑徒稱為司寇,則是一種較為特殊的現象。
春秋戰國時,有的國家也稱刑官為上、理或尉。
司隸校尉中國漢至魏 晉監督京 師和地方 的 監察官 。始置于 漢武帝 征和四年(前89),成帝 元延 四年(前9)曾省去,哀帝時復置,省去校尉而稱司隸。
東漢 時復稱司隸校尉。司隸校尉秩為二千石,東漢時改為比二千石。屬官有從事、假佐等。又率領有由1200名中都官徒隸所組成的武裝隊伍,司隸校尉因此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