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農產品

概念 | 種植業等未經過加工的產品

初級農產品是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未經過加工的產品。食用農產品是在農業活動中直接獲得以及經過分揀,去皮,剝殼,粉碎,清洗,切割,冷凍,打蠟,分級,包裝等加工,但未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產品。初級農產品包含食用農產品。

分類

種植業

一、煙葉。是以各種煙草的葉片經過加工制成的產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為曬煙葉、晾煙葉和烤煙葉。

曬煙葉是指利用太陽能露天曬制的煙葉;晾煙葉是指在晾房內自然干燥而成的煙葉;烤煙葉( 復烤煙葉 除外)是指在烤房內烘烤成的煙葉。

二、毛茶。是指從茶樹上采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 茶青 ),經吹干、揉拌、發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鮮貨、干貨以及農業生產者利用自己種植、采摘的產品連續進行簡單保鮮、烘干、包裝的鮮貨和干貨。

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農業生產者利用自己種植、采摘的產品進行連續簡單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漬品(以瓜、果、蔬菜為原料的蜜餞除外)。

五、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長狀態的花卉、苗木。

六、藥材。藥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藥原藥的各種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等。

2.通過對各種藥用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等進行挑選、整理、捆扎、清洗、晾曬、切碎、等處理過程,制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材屬于農產品。

中成藥不屬于食用農產品范圍。

不包括中藥材或中成藥生產企業經切、炒、烘、焙、熏、蒸、包裝等等工序處理的加工品。

七、糧油作物。是指小麥、稻谷(含粳谷、秈谷、元谷),大豆、雜糧(含玉米、 綠豆赤豆 、蠶豆、豌豆、 蕎麥 、大麥、 元麥 、燕麥、 高粱小米米仁 )、鮮山芋、山芋干、 花生果 、花生仁、芝麻、菜籽、 棉籽葵花籽蓖麻籽 、棕櫚籽、其他籽。

畜牧業

包括牲畜、禽、獸、昆蟲、爬蟲、兩棲動物類

1、牛皮、 豬皮 、羊皮等動物的生皮;

2、牲畜、禽、獸毛,是指未經加工整理的動物毛和羽毛;

3、活禽、活畜、活蟲、兩棲動物,如生豬、菜牛、菜羊、 牛蛙 等等;

4、光禽和鮮蛋。光禽,是指農業生產者利用自身養殖的活禽宰殺、褪毛后未經分割的光禽;

5、動物自身或附屬產生的產品,如:蠶繭、 燕窩 、鹿茸、 牛黃 、蜂乳、 麝香 、蛇毒、鮮奶等等

6、除上述動物以外的其他陸生動物。

漁業

1、淡水產品:淡水產動物和植物的統稱。

2、海水產品:海水產動物和植物的統稱

3、灘涂養殖產品:是利用灘涂養殖的各類動物和植物。

水產品類,包括農業生產者捕撈收獲后連續進行簡單冷凍、腌制和自然干制品。

林業

1、 原木 :是指將伐倒的喬木去其枝丫、梢頭或削皮后,按照規定的標準鋸成的不同長度的木段。

2、原竹:是抬將竹砍倒后,削去枝、梢、葉后的竹段。

3、原木、原竹下腳料。指原木、原竹砍伐后的樹皮、樹根、枝丫、灌木條、梢、葉等。

4、生漆、 天然樹脂 。是漆樹的分泌物,包括從野生漆樹上收集的 大木漆 和從種植的漆樹上收集的小木漆;

天然樹脂,是指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松脂、蟲膠、阿拉伯膠、古巴膠、黃耆 樹膠 、丹麥膠、 天然橡膠 等等。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林業副產品。

其他植物

1、棉花,是指未經加工整理的皮棉、 棉短絨 、籽棉;

2、麻,是指未經加工整理的生麻、寧麻;

3、 柳條席草藺草

4、其他植物。

上述所列農產品應包括種子、種苗、樹苗、竹秧、種畜、種禽、種蛋、水產品 的苗或種(秧)、食用菌的菌種、花籽等等。

相關稅收政策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2、“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然屬于稅法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

3、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自產自銷的初級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在這個規定中,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品;從事農業生產是直接從事農業的種植、收割、飼養、捕撈等;自產自銷是自己生產,并且用于自己銷售的一種行為,而對于通過收購、生產并加工出售的農業產品,則不在免稅的行列。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免稅的農業產品必須是初級農業產品,即只是通過簡單的曬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農業產品。

中文名
初級農產品
定義
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未經過加工的產品
分類
種植業、畜牧業等
特點
未經加工、免增值稅
意義
通過稅收政策調節鼓勵農業的發展
包含
食用農產品